日期:2018/01/24 來源:山西晚報
近日,有讀者咨詢本報:太原樓市“限售”取消了嗎?取得大紅本兩年之內的房產可以銷售嗎?
記者從太原市房管局獲悉,太原市對二手房發布的“限售令”并未取消,規定取得產權證兩年內的住房不得交易轉讓。
據悉,太原市轄城六區新購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2年方可交易轉讓。拆遷安置房上市首次交易,以及繼承、離婚分割、直系親屬間贈與和轉讓不受此項規定限制。太原市還建立了二手房短期交易轉讓審查機制,對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2年、但因債務糾紛等特殊原因確需交易轉讓的,經審查同意后方可交易轉讓。
業內人士認為,限售政策主要是為了封堵炒房。由于此輪限售基本都是取得不動產權證后2年不等時間內不得銷售,這將在一定時間內凍結樓市流動性,打擊投機需求。
網站獨享,詳情電詢:0351-703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