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2/18 來源:山西日報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首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名單的通知》,將100個單位認定為首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以下簡稱“示范園”),我省有4家單位入選。
據了解,我省入選的四家單位為晉中市太谷縣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運城市萬榮縣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忻州市五寨縣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和運城市鹽湖區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
通知指出,示范園所在縣(市、區、旗、農場)或地市政府,可以示范園為重點,在不改變資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統籌利用各項涉農資金支持示范園符合條件的項目建設,完善示范園供水、供電、道路等設施條件。要對示范園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依法依規辦理用地手續,鼓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依法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等途徑,多渠道保障示范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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