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5/28 來源:山西晚報
5月27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獲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關于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證明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的公告》的統一要求,我省自2019年6月1日起,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屆時,在繳納車輛購置稅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信息系統自動核查完稅或免稅電子信息,核查一致后予以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實現車輛購置稅申報、繳稅、上牌全流程的電子化、無紙化。
為了確保車主方便、快捷、準確地辦理相關業務,自6月1日起,車主在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時,稅務機關不再打印和發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車主在完成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后,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不需要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6月1日起,如果車主需要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可由主管稅務機關打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也可以自行通過山西省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等多元化辦稅平臺查詢、打印。
自7月1日起,車主在辦理車輛購置稅補稅、完稅證明換證或者更正等業務時,稅務機關不再出具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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