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全省通辦” 人社部門詳解相關熱點問題
山西新聞網 2025/05/29
本報訊(記者 李曉并)不論是否常住居民,今后均可到就近的行政村(社區)或鄉鎮(街道)辦理養老保險相關業務,山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實現“全省通辦”。近日,省人社廳針對城鄉居民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了權威解答。
據介紹,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實現線上線下雙通道。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或“就業社保村村全覆蓋”基層服務平臺自助終端/PC端辦理;或通過“民生山西”App,在【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險參保登記】辦理。參保人每年度1月1日開始繳費,按自然年度繳納,每月1日至25日辦理(節假日順延)。居民可通過微信、支付寶、辦稅服務廳、銀行等渠道繳費。繳費共10檔,從200元到5000元,政府補貼隨檔次遞增(最高300元),如繳200元補貼35元,繳5000元補貼300元,直接注入個人賬戶,為養老“儲蓄”加碼。
參保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其他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高齡基礎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目前,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56元。繳費年限養老金,對按規定繳費的城鄉居民,在領取待遇時,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1年,每月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1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繼承。高齡基礎養老金,對65歲及以上已經領取待遇的參保人員,每月增發5元。
人社部門建議所有參保人員選擇較高繳費檔次繳費,可以在絕對保本的基礎上全周期獲得更多的收益。
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可在基本保險關系所在地疊加參保補充養老保險,通過線上線下渠道便捷登記,構建“基本+補充”雙層保障。補充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政府補貼(出口補)和集體補助(出口補)組成,支付終身。有關參保登記、關系轉續、待遇核定等事項,可前往當地人社經辦機構咨詢或撥打12333進行咨詢。對于繳費事項,可通過當地稅務機關咨詢或撥打12366,根據語音提示,選擇6號鍵(社保費和非稅收入繳納)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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