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太原公安推出30項措施減證便民
生活晨報 2018/02/05
2月2日,太原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該局優化營商環境減證便民工作6條禁令、30條具體措施,努力實現“審批最少、流程最優、體制最順、機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務最好”的辦事環境,著力打破影響企業和群眾的痛點、堵點和難點。
去年,太原全市公安窗口共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職權事項26756件,辦結率為100%,群眾滿意率為99%。
6條禁令
●嚴禁在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營商環境重大決策部署中“搞變通”“打折扣”“設路障”;
●嚴禁擅自設立或增加行政審批事項,不準實施或變相實施已明令取消的審批事項,嚴格做到“權責清單之外無權力,目錄之外無審批”;
●嚴禁擅自增加行政審批事項環節及資料,不準隨意增設前置條件、提高準入門檻;
●嚴禁在涉企服務中隨意拖延辦事時間,推諉扯皮,無端將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轉移或指定企業委托中介機構辦理;
●嚴禁超越法定權限和違反程序規定,不準隨意約談辦事企業和群眾,不得隨意進入企業檢查,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準隨意執法、粗暴執法、徇私枉法;
●嚴禁刁難服務對象,不準對服務對象態度冷漠、蠻橫粗暴、敷衍塞責,不準以任何理由向服務對象“吃、拿、卡、要”。
30條具體措施
○嚴厲打擊各類涉企違法犯罪活動。因地制宜適時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對涉及重點工程的違法犯罪案件和干擾、破壞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明確責任,迅速查處;
○重點打擊涉黑涉惡的“行霸”“業霸”“市霸”,嚴厲查處無正當理由干擾政府依法征用土地、拆遷或在征用土地過程中以威脅、暴力等手段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
○嚴厲打擊強行包攬工程、強行銷售建材和盜搶破壞施工設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盜搶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對一些涉及范圍廣、涉案人數多、影響大的案件,啟動案件快速偵破機制,成立專案組,掛牌督辦,一查到底,真正做到深挖徹底、打擊有力;
○深入開展“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銀行、進學校、進家庭、進市場”防電信詐騙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升企業財會人員防騙意識,有效減少涉企涉商電信詐騙案件的發生;
○針對我省、太原市的優勢產業、中小企業的合同詐騙等犯罪活動,第一時間受理,安排精干人員、集中力量組織專項打擊;
○積極開展打擊侵犯企業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對侵犯我省、太原市名優企業和名優產品的案件快速受理、快偵快破。積極追贓挽損,切實維護企業產權和品牌合法權益,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經濟秩序;
○強化涉企警情接處警工作。接到涉及企業、重點項目工程和經濟園區發生的重大案事件,加強指揮調度,及時掌握現場情況,快速有效應對處置,做到“一警一卡”,分類匯總,及時轉遞情況;
○開展企業周邊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專項整治行動。以入戶走訪為措施,力爭做到與出租人見面、與承租人見面,告知法律法規,明確治安責任,查找管理漏洞,發現疑人疑物。落實“誰出租、誰負責”的責任。對登記采集的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信息,要及時錄入警綜平臺,保證信息的準確率和鮮活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開展企業周邊行業場所專項整治。對廢舊物品收購場所、機修廠、賓館洗浴等公共復雜場所進行日常巡查和突擊檢查,重點對違規設點、違法經營,影響企業、重點項目工程正常生產經營的場所依法予以處罰,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加強治安涉穩信息收集,建立各類重點工程數據臺賬,做到“一隱患一對策”,適時進行分析研判,及時掌握動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嚴防發生大規模阻撓、破壞重點項目工程建設等群體性事件;
○加強重點項目工程治安保衛工作。深入重點項目工程建設現場了解情況,建立溝通聯系和信息研判機制。督促建設施工單位嚴格落實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時發現整改各類治安隱患;
○對非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許可實行先照后證行政審批;
○在民爆物品的審批、購買、儲存、運輸、使用、清退等環節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增加異地身份證受理點,長期在太原市范圍內居住或務工因身份證件丟失、損壞需要補辦、換領新居民身份證的外來人員,可就近辦理居民身份證。同時,全市各受理點要在節假日期間采取電話預約等工作方式,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
○提高見警率,在重要路段、重點時段合理部署交通疏導警力,積極應對企業上下班出行安全暢通;
○對運輸重點項目、民生工程建設物資的車輛和企業運輸不可解體的超高、超寬、超長車輛需在太原市內限行道路上通行的,運輸單位提出申請后,只要道路安全通行狀況允許,裝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要求,交警部門經審核手續齊全,即時核發禁行路段通行證;
○建立“流動車管所”,對貨運、客運、出租車等機動車集中的單位,提供車駕管業務登門服務、預約服務及“一站式”服務;
○通過太原交警(互聯網)、太原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平臺和太原交警微信公眾平臺,與企業實施對接,及時發布與企業相關的涉及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規、行政審批、服務指南等事項,提供機動車交通違法查詢、交管業務查詢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法律查詢等服務,打造服務企業的“微警務”;
○開通企業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考試“綠色通道”,優先安排其學習、培訓及理論考試,提高企業被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考試效率;
○將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級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取消以及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辦公場所裝修工程不必提交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消防設計文件可采用能真實反映建設工程情形的示意圖;
○對具備申報條件的公眾聚集場所,當建設單位和使用單位一致時,根據單位申請,實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可在市公安消防支隊和轄區消防大隊同時辦理,分別出具審批文書;
○對轉型綜改示范區財政投資新建項目和示范區引進的產業類新建項目統一受理,集中審批,加大監管,為省、市重點工程項目即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有省市政府及發改委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材料開辟“綠色通道”;
○對太原市高層次引進人才、招商引資企業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居住證申辦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如本人未辦理居住證,可憑相應主管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派出所出具的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辦理;
○對國家“千人計劃”、山西“百人計劃”、高端外國專家項目等外籍高層次引進人才及其配偶、不滿18周歲的子女,以及省市兩級主管部門邀請來并外籍訪問者或投資者申請辦理永久居留身份證件,可提供一次性告知、面見申請人、預受理審核申請材料等上門服務;
○“一帶一路”簽約企業、省市重點招商引資企業人員需出境從事緊急商務活動,可24小時為其辦理業務;
○省市引進、培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的業務人員赴香港從事商務活動,申請多次簽注的,提供即時備案便利并按最長期限簽發赴港商務類簽注;申請一次簽注的,提供加急辦理服務;
○省市兩級部門邀請的來并外籍訪問者、投資者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證件的,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可為其一次性簽發與其工作許可證有效期一致的5年內有效工作類居留證件;
○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重點出口企業和跨境貿易電子商務企業出境開通便捷通道,提供預約辦證、錯時辦證、上門辦證服務。為臨時來并進行技術指導、貿易洽談、緊急商務、工程搶修的外商及技術人員開通“簽證直通車”服務;
○創建太原公安出入境微信平臺,增設輔助填表機、一站式“申請易”、電子簽名板的基礎上,實現全市12個辦證服務大廳POS機繳費。為基層10個辦證服務大廳配備再次赴港澳自主簽注機,港澳自助簽注實現第二次飛躍,辦事群眾五分鐘就能拿到辦好的證件;
○按照市政府下發的《太原市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要求,太原市公安局減少申請材料84條,下放至縣級行政職權事項共6項,分別為:旅館業、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刻制公章、公章丟失補制核準備案;特殊戶口、收養子女落戶;人才服務中心、勞動力資源市場集體戶口的設立;教練車訓練線路審批;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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