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綜合地價 征收土地補償費有了硬標準
太原新聞網 2020/12/01
根據修改后的《山西省征收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方法》,土地補償費必須嚴格執行區片綜合地價。
在征地依法報批前,設區的市、縣(市、區)政府應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范圍內公告至少30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政府組織聽證。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后,組織有關部門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方可申請征收土地。征地土地涉及的土地補償費必須嚴格執行省政府制定的區片綜合地價。記者了解到,我市平均標準為每畝64523元。我市各縣(市、區)中,杏花嶺區全區平均標準最高,每畝183712元。小店區全區平均標準每畝181648元,迎澤區全區平均標準每畝145025元,尖草坪區全區平均標準每畝175608元,萬柏林區全區平均標準每畝168312元,晉源區全區平均標準每畝144113元,清徐縣全縣平均標準每畝37141元,陽曲縣全縣平均標準每畝32804元,婁煩縣全縣平均標準每畝36834元,古交市全市平均標準每畝46438元。
掃描上面二維碼
手機看資訊
加入城市買房砍價群,實時討論購房熱點話題

獲取樓盤信息

進群聊房
- 相關閱讀
今日熱點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