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業職工社保費 將由稅務部門征收
太原新聞網 2020/11/04
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省醫保局聯合發布公告稱,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稅務部門為繳費人提供“網上、掌上、實體、自助”等多元化繳費渠道。
征收范圍包括企業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及大病醫療保險等補充保險;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大病醫療保險等補充保險。
我省企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費暫實行“社保、醫保核定,稅務征收”的模式,繳費人按照現行方式、渠道、期限向社保、醫保經辦機構申報,由社保、醫保經辦機構核定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險種、費款所屬期、費款金額等。繳費人在社保、醫保經辦機構規定的繳費期限內,按照社保、醫保核定的應繳費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已核定的社會保險費。
繳費人可在每月1日—25日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辦理繳費。其中,企業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政策規定代扣代繳;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期限按照各險種統籌區政策執行。
稅務部門為繳費人提供“網上、掌上、實體、自助”等多元化繳費渠道。企業可選擇山西省電子稅務局、社保費管理客戶端或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政務服務大廳稅務征收窗口等渠道辦理繳費。靈活就業人員可選擇山西省電子稅務局、微信、協作銀行手機App、民生山西App、繳費專用POS機或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政務服務大廳稅務征收窗口由稅務人員協助辦理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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