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對民辦中小學記分管理 違規面臨處理
太原新聞網 2020/11/15
如果開車上路,不系安全帶、違反標線指示、闖紅燈、酒駕……便會產生相應的交通違法行為,面臨交通違法記分及其處罰。而今后,我市的民辦中小學在辦學中,若有違規行為,也將面臨記分及相應處理。
市教育局消息,近年來,民辦中小學違規辦學行為時有發生,一定程度上破壞了教育生態。隨著我國民辦教育發展進入改革創新攻堅期、健康規范發展期和質量內涵提升期,優化提升民辦教育的品質,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環境,讓民辦中小學健康可持續發展,已成為當前亟需解決的問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也指出,支持和規范民辦教育發展。因此,為進一步規范民辦中小學校辦學行為,推動我市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市教育局印發《民辦中小學校記分管理辦法(試行)》,自今年11月15日起實施。
民辦中小學實行記分管理
我市現有民辦中小學校80余所。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我市將對民辦中小學校及其舉辦者、校長的違規行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累積記分周期以一年的年檢年度為單位,自辦學許可證加蓋年檢結果章之日起算。一個周期滿后記分清零,重新起算。
記分結果會作為民辦學校主管機關年檢的重要依據,并納入學校等級評審、質量考核體系和信用管理,同時向社會公布。
對于造成嚴重社會后果和惡劣影響的、同一違規行為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民辦中小學違規行為,將加倍記分。
民辦中小學違規行為記分總分值滿24分,教育行政部門會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強監管。
70條"硬杠杠"劃出辦學"底線"
民辦中小學違規行為記分總值為學校法人、舉辦者及校長違規行為記分之和。民辦中小學設立分校區的,以學校為單位進行記分管理。
根據民辦中小學違規行為的情節輕重,單次記分的分值分為1分、2分、3分、4分、6分、12分六個檔次。
在民辦中小學違規行為記分標準里可以看到,涉及舉辦者的違規行為情形共11種,涉及學校法人的違規行為情形共37種,涉及校長的違規行為情形共22種。
其中,一次性記12分的行為包括:“學校擅自設立分校區”“學校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情節嚴重”“學校拖欠教職工集體工資,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等。有“學校不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學校未依法與教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職工利益的行為,也將面臨記4分或6分的處理。
此外,“學校師德、師風建設不力,存在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的現象,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除或者變相開除學生”“學校違規補課”“學校未落實兩操一活動、陽光體育一小時相關要求”等行為,均在記分之列。
記分分值越高處理越重
70種違規行為有章可循,同時,記分分值越高,面臨的處理也將越重。
一個記分周期內,民辦中小學違規行為記分總分值滿12分,取消該校年度評優資格;記分總分值滿24分,進行黃牌警告;記分總分值滿24分、32分、40分,分別核減該校下一學年10%、20%、30%的招生計劃;記分總分值滿48分,核減該校下一學年100%的招生計劃。
一個記分周期內,民辦中小學舉辦者違規行為記分滿8分,對其進行誡勉談話;記分滿16分,取消評優資格;記分滿24分,進行黃牌警告;記分滿36分,將其列入民辦學校舉辦者從業黑名單。
一個記分周期內,民辦中小學校長違規行為記分滿16分,對其進行誡勉談話;記分滿24分,取消評優資格;記分滿36分,進行黃牌警告;記分滿48分,將其列入民辦學校校長從業黑名單。
民辦中小學校違規超計劃招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除按規定記分外,等額核減下一學年招生計劃。學校無招生計劃違規招生或者違規超計劃招生人數占批準招生計劃數30%以上的,核減該校下一學年100%的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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